女子意外去世留下89万贷款父母该不该偿还-【新闻】
发布时间:2021-04-05 22:00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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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玻璃棉毡厂家
宋璨
亲属意外身故,继承人是否应该继续偿还贷款?来自深圳的胡先生最近被某银行告到法庭,要求代女偿还89万的贷款。事实上这笔欠款是他意外亡故的女儿留下的。
5年前,胡先生的女儿在龙岗区买了一套房子,付完首付款后,她向银行申请了106万元的贷款,但是去年7月,女儿意外车祸去世。悲剧发生时,她的房贷还有89万元没有还清。
银行据此将胡先生告上法庭,起诉其作为遗产继承人,应当代女还债。但胡先生答辩称,自己并非贷款合同当事人,不应负还款责任,而且胡先生的女儿除了银行贷款还有部分民间借贷,远超其遗产继承范围。
最后,法院判决胡先生在其遗产范围内,支付女儿拖欠银行本金89万多元的贷款,否则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,银行有权进行折价或是拍卖处理。
小融点评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。胡先生作为女儿的继承人,同时担有偿还银行贷款的责任,但法律同时以遗产实际价值作为纳税和还债界限,所以也就是说,如果胡先生所继承遗产实际价值为100万,但其需偿还的债务为150万,胡先生可以只用偿还100万元。另外,权利在,责任在,反之亦然。如果胡先生放弃继承权,则其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便不负任何责任。